把水穿在身上750字作文
宫女都有“月奴”、“彩衣”、“入画”等妖娆的名字,但是也有在宫里干粗活的,叫个“三妹”,或者“老王”都可以。老王主管洗衣服,她每天要洗十脸盆以上的衣服,洗了皇后的洗宫娥的,最后才洗自己的。洗完自己的,天色已经很晚了,她往盆盆里扔了点洗衣粉,胡乱搓揉了几把,把裙裙晾起来,就睡觉去了。
到了第二天,老王才想起自己的衣服,那是一条碧蓝的绉纱裙裙,经过露水一夜地淋染
,就褪色了,变成奇怪而不均匀的颜色,老王又没有多余的裙裙换,就穿着这条全是水渍而且皱皱巴巴的裙裙走去走来。可巧皇帝李煜和小周后出来散步,就看见了。要是其他皇帝看见了,肯定觉得她丑,但是李煜吧,审美观特别奇怪,他当场就写了两句诗:“这个裙裙真漂亮,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”并且给这条裙裙起了个名字,叫做“天水碧”。
宫里的女孩们对时装的品位忽然进入了新的洞天,意识到穿一身绣品把自己搞得像个漆木盒子一样,是落伍的。懂一点儿外语的,就到欧洲去定范思哲的晚装,不过范思哲的衣服到货太晚,要等一千多年,等不及的宫女还是用最简单粗鲁的办法――衣服过夜不收,让露水淋,有的衣服还互相串色,变得五彩斑斓的,晃得皇帝眼睛都睁不开。
老王脱离了洗衣妇的身份,专攻染织,她把衣服染得乱七八糟的,可确实好看。老王在这项魔术中,完成了许多未遂的少女梦想――把自己打扮成俏公主啦,花仙子啦,小精灵啦。她最出色的发明,是搜集了许多荷花,红的粉的,深浅不同,用荷花汁一层一层地染色,染出来的裙裙,叫“不肯红”。
老王还在皇宫派对上搞了一个服装展演,主题是“把水穿在身上”。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裙裙,是用冰染成的,该项技术老王研究了三个冬天,裙裙几乎透明,惊世骇俗。李煜看了又写诗道:“屋子里的宫女多,穿的衣服露肉肉(晚妆初了明肌雪,春殿嫔娥鱼贯列)。”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:染坏的裙裙,不仅可以生成老妇的聪明,也可以培养做诗的兴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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