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生活所感去读书作文800字
我曾与王安忆一起窥看上海弄堂;也曾与张爱玲一起沏茶谈天;我惊异于《局外人》的另类超脱;又赞叹于《瓦尔登湖》的神奇奥妙……
刚过晌午,太阳还没变得慵懒,一半被云遮住,一半又露出微芒。家猫在享受“膝枕”,我手边是杯凉凉的柠檬茶。起风了,小小的,稀薄的风带来秋的凉意。怕生的燕雀窃窃私语,声音细小却又不绝于耳畔。这就是我最钟爱的读书氛围了。
我拿起一本新入手的书,第一件事不是开读第一章,而是看书的序(前言)。如果是作者亲笔所写,那真极好不过。读序总能读出点名堂,有些八婆的笔者会写本书作者结过几次婚啦,写过多少封情书啦,爱情观啦,择偶标准啦,诸如此类不胜枚举。亦有作者的好友,揭露一些鲜为人知的怪癖或生活中的窘事。但无一例外的都让我更贴近了作者,更懂他们的内心世界,原本晦涩难懂的感情竟也能心照不宣,这便是读书之法其一。
读书,我也不爱一头扑进书里,像水鸟扎猛子捕鱼,一口气读下去既阴郁又难受。我读书更乐意想,想人。像《围城》里的赵辛楣就好像是我所喜爱的一个小男孩变大的。轮廓厚重、硬朗,典型的男子汉,但却烂漫张扬,所有有关黑暗的词都不与他挂边。他和赵辛楣都一样胆大,敢说,总爱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。赵辛楣是可爱的,但因为联想到了小男孩,他变得更加可感可知,顿时从单薄的灵魂升华为有血有肉的活人了。寄情与人,友人、亲人、或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,都能让我印象更深,领悟更透,字句学问便能装在脑子里融会贯通。这就是读书门路之二。
不知你读书时手里会一直触摸什么?是精巧的书签,还是已皱巴的书角?我总会紧握一支铅笔。但我不鼓吹“读书记笔记”的方法,这样做的功效怕是只会破坏“可与不可说”的意蕴本身罢了。我只会划下字句或段。当我品读《百年孤独》时,划下了主人公滑稽的模样与妇人辛辣的嘲讽。再次翻阅时,便能恰到好处的唤起记忆,为情节而开怀大笑。同时,更能切身会出这一段的精华与道理所在。这便是我的读书之道其三。
我会沉思于《时间简史》的深邃;也会陶醉于《挪威的森林》的甜美细腻;我为福贵叹息;又为保尔喝彩;与毛姆携手;与王小波同行,这便是我全部的精神世界!
正是有了读书技巧,我的读书故事才能趣味横生,当然,今后也将更加丰富奇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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