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九·石宣为彗作文
洪迈
【原文】
石虎将杀其子宣,佛图澄谏曰:“陛下若加慈恕,福祚犹长;若必诛之,宣当为彗星下扫邺宫。”虎不从。明年,虎死;二年,国亡。《晋史》书之以为澄言之验。予谓此乃石氏穷凶极虐,为天所弃。岂一逆子便能上干玄象,起彗孛乎?宣杀其弟韬,又欲行冒顿之事,宁有不问之理?澄言既妄,史氏误信而载之,《资治通鉴》亦失于不删也。
【译文】
石虎将要杀死他的儿子石宣,佛图澄劝阻说:“陛下如果给予仁慈宽恕,国家的福分还能长久,如果一定要杀死他,石宣会化为彗星下来扫平邺城宫殿。”石虎不听从。第二年,石虎死去,国家灭亡。《晋书》记载下来认为这是佛图澄预言的应验。我认为这是石氏穷凶极恶,为上天所抛弃。难道一个忤逆的儿子就能够上天影响星象,激起彗星吗?石宣杀死了他的弟弟石韬,又想做冒顿单于做过的杀父的事,哪有不闻不问的道理?佛图澄的话已经是荒诞的了,史官们错误地相信并记载了它,《资治通鉴》也失在没有删除这段记载。
【诗人简介】
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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