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屋作文网

位置:首页 > 原创专区 > 精选

写作品梗概的作文(推荐15篇)

精选6.29K

篇一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写作品梗概的作文(推荐15篇)

在我读《混血豺王》这本书时,我不禁赞叹书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勇气机智。

白眉儿是豺和狗的混血儿,它的主人在白眉儿即将被狗贩子用木棍砸断鼻梁毙命时救出了他。它的主人,也就是村长阿蛮星,把猎犬王老黑狗黑虎的护脖儿给解下来,给了白眉儿。在后来的日子里,白眉儿成了新猎犬王。但白眉儿在一次次捕猎中一错再错,最终白眉儿结束了猎犬生涯,回到了埃迪斯红豺群中生活。白眉儿虽然回到了埃迪斯红虹豺群中,但也没有生活的很好。在一次渡江时白眉儿为了保护养母,他不顾一切跳入那凶猛地江里,江水像猛虎一样拍打撕咬着白眉儿的身体,在岸上的红豺们看的目瞪口呆之后,大家纷纷想赢得白眉儿的青睐,但老豺王夏索尔不服气,他硬要和他战一场才完事。可是白眉儿没这样做,他宽容的用下巴颏在下说,耳朵颈椎轻轻摩擦了一下,以示接受对方的顶礼膜拜。身边的豺群们大吃一惊,因为要当上新的豺王是要踩着老豺王的血上位的。虽然白眉儿的做法不合理,但其他豺群们还是老老实实地做了顶礼膜拜。

不久之后,白眉儿有了妻儿名叫蓝尾尖,蓝尾尖为白眉二生下了一对儿女,但老豺王夏索尔并没有放过白眉儿,最后竟然逼的让白眉失去了妻子和儿女,失去了王位,最后让人类打断了腿,更是失去了那红艳的尾巴,最后让乌鸦吃了自己的身体。

看了这本书,我恨老豺王夏索尔这样的为人,我真希望自己不要成为这种可恶狡猾的人。

篇二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王子复仇记》梗概

柯锦怡

在丹麦国的国王暴死后,奸臣波洛涅斯主张让先王的弟弟克劳狄斯继位,先王的儿子哈姆雷特对此事悲愤不已。

不久后,先王的冤魂在半夜显灵,他告诉前来的哈姆雷特,他并不是意外身亡,而是被自己弟弟所杀害,希望哈姆雷特为自己报仇。

与此同时,奸臣的儿子雷盖兹得到国王允许,高兴地去了法国巴黎。哈姆雷特也在这时装疯,又用“戏中戏”的方法证实了是克劳狄斯(叔父)杀了父亲。于是,他再次下定决心为父亲报仇。

哈姆雷特借这一次被国王招去时,杀掉了奸臣波洛涅斯,可不幸的是一一奸臣善良的女儿奥菲利娅也因此发疯了。

之后,克劳狄斯想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,但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逃过了他的又一次计谋,还结识了挪威国王的儿子一一福京普拉斯。

在法国的雷盖兹听说了有关丹麦国王子和自己父亲的消息,便火速赶回了丹麦。可是,发疯的奥菲利娅却在兄长回来的第二天溺水身亡了。

没过几天,王子哈姆雷特就回到了故乡的家中。

在后来与视他为敌的雷盖兹比剑术时,哈姆雷特毫无防备地喝下国王给的毒酒,雷盖兹也意外的被浸过毒药的刀刃给刺中了,在临死前,哈姆雷特把国王杀死,又嘱咐说要让正义、勇敢的福京普拉斯继承王位。

就这样,哈姆雷特终于为父王报了仇,也成功地推翻了奸王的统治。

篇三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百万英镑》梗概

一位叫亨利·亚当斯的小伙子是一位股票经纪人手下的雇员,他有一个爱好,划船到海里看风景。

不料,有一天,他被一阵暴风刮到了茫茫大海上。所幸他被一艘驶往伦敦的帆船救了起来。当他在伦敦上岸时,已经变得身无分文。

第二天,他在波兰特大道上闲逛,突然有两位绅士把他叫进了屋内。原来这两位绅士在打赌。在英格兰银行有一张百万大钞,两位绅士突发奇想,如果有一个人除了这张大钞身无分文,又不能证明是这张大钞的拥有者,一个月后,他将如何呢?一位说会饿死,一位说饿不死,于是他们叫来了亨利。

亨利管不了那么多,他急忙跑向小吃店,一顿猛吃后,他拿出了钞票,竟是100万英镑!这张钞票吓坏了店主,他谦卑地把亨利送出去,也没有提付钱的事。亨利的名气越来越大

有一天,亨利去拜访美国公使,公使坚持让他参加晚宴。在晚宴上遇到了一位漂亮的姑娘,他们互相爱慕。他还遇见了他的朋友劳艾德,在替“勘测者”公司出售股票,超过100万美金的部分归他,但快到月底了,还是没有一股卖出去。劳艾德求恒力帮忙,亨利运用他的名气,成功地将矿山的股票卖了300万美金,劳艾德也遵守了诺言,将200万美金分了亨利一半,亨利也成了百万富翁。

最后,亨利不但没有饿死,反倒成了百万富翁。

篇四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童年》梗概

陶孙磊

阿廖沙三岁时,她的父亲在灰暗阴冷的房间中迎来了长眠,母亲带着他投奔到了她的外祖父家,外祖父以前是个纤夫,后来做了小业主,开了一家小作坊。而阿缪沙来到祖父家时,家业正在慢慢衰落,也正因为家业的衰落,外祖父变得格外的暴躁。而阿缪沙的两个舅舅,整天都在为了私吞阿缪沙母亲的嫁妆还有分家开作坊吵得不可开交。

阿缪沙从刚见到外祖父时,感到十分的不舒服,觉得外祖父的眼中充满了敌意,后来因为把一块布染成了蓝色,外祖父便在周日时把他打到昏厥,为此,阿缪沙还生了一场大病。

在这个家中,对阿缪沙还不错的,只有阿米缪沙的母亲、外祖母和茨冈。但是后来,他的母亲不堪忍受这样痛苦的生活,离开了这个家。而茨冈,被他背着的巨大的十字架压中,失血过多,从而离开了人世。

后来的某一天中,阿缪沙的母亲突然再次出现在J这个家,并且开始教阿缪沙认字读书,但是长期的痛苦的生活,使她变得无比暴躁,还漫不经心。

后来母亲为了幸福,决定再婚。但是,再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,丈夫经常打骂阿缪沙的母亲。最后,阿缪沙的母亲还是离了婚,阿米有啥又回到了外祖父家,可这时候的外祖父已经濒临破产,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痛苦。

为了能够勉强活下去,他常常与同学一起放学去捡垃圾,并且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。后来阿缪沙以优异的成绩,在三年级的时候,永远的离开了学校。

不久后,阿缪沙的母亲便去世,而阿缪沙安葬完母亲后,便独自在“人间”中艰苦生活。

篇五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恐龙生活在距今大约两亿一千万年前。在时间的长河里,留给我们的是一段神秘历史。今天我们所知道的有关恐龙的一切,都是由发掘出的恐龙化石得来的。

恐龙的分类有几种方法,根据他们的骨骼化石的形状,可以分为鸟类龙类和蜥龙类。还可以根据他们的牙齿化石,分为食肉类龙和食草类龙。恐龙的体型差异也是很大的。有的个子超级高大,有几头大象那么大,有的却跟现在的鸡差不多大。他们有的生活在水里,有的生活在陆上,有的长着巨大的翅膀翱翔在空中。

到目前为止,我们所知道的体型最大的恐龙是震龙。它的身高有十八米,身长达到三十九米到五十二米。体重更是达到一百三十多吨。如此的庞然大物在原野上行走,它那硕的巨脚每一次踩到地面都会使大地发生颤抖,就像地震一样。所以被命名“震龙”。还有大家非常熟悉的霸王龙、三角龙、翼龙、雷龙、剑龙等等。在我国发现的恐龙你们知道有哪些么?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他们的名字:黄河巨龙、顾氏小道龙、中华龙鸟、太白华阳龙、巨型山东龙、马门溪龙、棘鼻青岛龙、黑龙江满洲龙等等。大家有机会可以到常州恐龙园去参观一下,去亲身感受一下站在巨大恐龙脚下的超级震撼的感觉。

恐龙在地球上统治了很长的时间,直到6500万年前突然灭绝了。对于恐龙灭绝的原因现在普遍被认可的是两种学说。一种是,“小天体撞击说”。大约6500万年前的一次陨星撞击地球导致的大火和地球气候的巨大变化,最终使得恐龙在地球上灭绝。另一种是“火山爆发说”。即火山群爆发,岩浆喷出,使得大批恐龙葬身火海。由于火山灰的影响地球气温急剧下降,严寒气候使得恐龙最终灭绝。至于恐龙灭绝的真正原因至今还没有找到真正答案。答案的解答还需要我们去继续探索!

我喜欢看一些关于恐龙的书籍,我喜欢去参观恐龙化石,我更喜欢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汲取无尽的知识。

篇六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汤姆索亚历险记》梗概

陈思晴

在美国一个叫圣彼得斯堡的小镇上,有一个贪玩淘气的孩子叫汤姆·索亚,他父母双亡,由姨妈抚养。

有一次,因汤姆太过淘气,姨妈罚他刷栅栏,这本是个“苦差事”,可谁知他竟然假装干的很高兴,骗小伙伴们拿玩具跟他换刷片刻的栅栏,用这些玩具换了票子,再用票子换了学校最高荣誉——《圣经》。他甚至在学校交了个“女朋友”,名叫贝基,本以为他能这样无忧无虑的度过童年,可在和哈克去玩的时候,无意间看到了一场凶杀案的全部过程,可汤姆不敢揭发凶手——印第安人·乔,怕被他报复,于是在多方面因素下,他和好朋友乔·哈珀开始了孤岛历险记,第一天他们很开心,可过了几天后就慢慢想家了,想起了家的温馨和亲人对他们的好,汤姆悄悄地回到家,探望姨妈,可此时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去世了,波莉姨妈哭得好伤心,最后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里,他们回到了镇上,可已经晚了,镇上的人们已经在为他们举办葬礼,他们走到教堂里,人们看到他们既惊讶又开心。

汤姆回来后,日夜不眠,总是想起凶杀案那晚,他在强烈的心理斗争下告发了印第安人·乔,可还是让他跑了,后来汤姆又和哈克去挖宝藏,结果遇上了印第安人·乔,不过好在没有发现他们。

又过了好久,汤姆拉上贝基去了一个洞穴,好巧不巧,又遇到了印第安人·乔,这次他还是没有发现他们,不过这次汤姆也没有那么幸运,他在山洞里迷路了,找不到出口,过了好多天,汤姆终于看到了亮光,拉上贝基逃出了山洞,出了山洞以后,汤姆得意忘形,竟忘记了印第安人·乔还在山洞里,想起来时,他已经饿死在山洞里了。

最后汤姆和哈克找到宝藏,平分了金币,成立了“海盗帮”。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。

篇七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暑假到了,张达外婆家有一个桃园,每到夏天桃子就丰收了。于是这次马小跳带着笑猫和毛超,唐飞,张达一起去玩,顺便帮张达外婆摘桃子。

他们坐上唐飞家的司机开的越野车出发了。越野车驶上盘山公路,笑猫从车窗远远地看到一座红房子,那座红顶房就是张达的外婆家。

抵达张达外婆家后,笑猫见到了巨人阿空收养的流浪狗——拖拖。拖拖兴奋地说,要将一只美丽的鸭子——麻花儿介绍给笑猫认识。笑猫想着,麻花儿应该是一只美丽又可爱的鸭子吧!突然,拖拖高兴地叫了起来,他对笑猫说,快听,是麻花儿的歌声!但是笑猫只听到的一阵像打饱嗝一样的声音。拖拖说,那就是麻花儿的歌声。随着打饱嗝的声音离笑猫越来越近,一只体态肥胖,走路摇晃的鸭子出现在笑猫的眼前。笑猫失望极了,这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麻花儿的样子,他完全因为不想扫拖拖的兴,才勉强跟着麻花儿走。

他们走在乡间小道上,一路中有许多男女老少向麻花儿扔茉莉花环,麻花儿灵敏的将花环套在脖子上,笑猫很惊讶,肥胖的麻花儿竟如此灵敏。麻花儿来到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张达外公面前,让他把花环扔到麻花儿的脖子上,麻花儿努力地配合着外公,外公像一个孩子一样笑了。

麻花儿这才闲下来认识笑猫,她笑着对笑猫说:“我这样把外公哄笑,我觉得很幸福!”笑猫被这句话打动了,对麻花儿增加了一些好感。

黄昏来临,由于拖拖的腿受伤了,所以只好由笑猫送麻花儿回家。路上,麻花儿宁愿绕远路,也要看看她心中喜欢的那只黑鸭子,麻花儿觉得每天能看他一眼就很幸福了。笑猫这才感受到,原来麻花儿的幸福是如此的简单。

与麻花儿相处了几天后,笑猫与麻花儿成为了好朋友。麻花儿邀请笑猫与拖拖到她家玩耍。麻花儿的家在一片长满荷叶的荷塘里的一座小岛上。正在他们寻思该如何过去的时候,笑猫看到那偌大的荷叶完全能够容下他的重量,于是准备跳着荷叶到麻花儿的岛上。前面还很顺利,但一下不小心跳错了,掉入了水里。他连忙抓住荷叶的茎,幸好麻花儿赶来救了他。但笑猫仍想试试跳荷叶,突破自我,虽然好几次落水,但麻花儿擅于把坏事变成好事,鼓励着笑猫,最后笑猫终于成功了。

暑假很快过去了,马小跳也要回城里上学,他要把笑猫带回去。笑猫与麻花儿道别后,不舍地坐上车离开了,但这次与麻花儿的相处过程中,笑猫体会到了幸福也可以很简单。

篇八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我能跳过水洼》梗概

崔阳

艾伦,一个普通的小男孩,父亲是一位帮别人驯马的人,经常骑马。艾伦十分羡慕父亲,从小就想像父亲那样骑马。但是他很不幸,患上了小儿麻痹症,双腿不能走动,特别是右腿,完完全全的失去了知觉。在医院中,他还认识了安格斯和米克。艾伦在医生和朋友的鼓励下,用自己的力量拄着拐杖站了起来。再过几天,艾伦就能出院了。

回到家后,父亲和母亲带他去野餐,顺便散散心。不久,艾伦便上了学校。很快他就跟乔和浩克交了朋友。朋友们从不把他当做残疾人,他自己也没放在心上。他还跟一个叫史蒂夫的男孩打了一架,虽然鼻子流血了,可艾伦却丝毫没有动摇。

在一次“火山探险”中,艾伦和朋友们都想下去一探究竟,由于艾伦的腿不好,他只能坐在地上等待朋友们的归来。哪一个孩子的好奇心不强呢?于是,艾伦就自己拄着拐杖,一瘸一拐的往上走,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慢慢挪动。拐杖一不小心插在小石洞中就会摔倒。艾伦不知摔了多少次,也不知爬了多少次。两只膝盖都已经磨出了血。费尽千辛万苦,他终于到达了山顶。

有一天,艾伦突然想,自己难道不可以和其他小孩儿一样吗?艾伦完全可以克服自己身上的缺点,他一步一步的战胜了自己。他努力学爬树,打猎,骑马等,他还到丛林中冒险。自己想做的事情他都去做。最后还实现了自己人生的理想,成为了一名会计。

艾伦凭借勇敢乐观的精神,跳过了人生中的一个个水洼。

字数:568

篇九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地下121天》梗概

史雷克是个小男孩,不管有理没理,谁都能欺负他,还好他每次都有办法能逃脱——每次他都会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躲进地铁站的隐蔽角落里。

史雷克生活的日常都非常不幸。他每天早上都会被自己的阿姨一巴掌给打醒,之后到冰箱前随便找点吃的,就当是吃了早饭了;学校里没有人愿意跟史雷克做伙伴,连班上的人都要拿他取乐;他唯一的朋友是智力有些问题的乔瑟夫,可暑假里,一辆卡车撞上了乔瑟夫,史雷克成从此再也没有伙伴了。

有一次史雷克捡到了一件毛衣,他穿着那件毛衣去上学,结果班上的人把他的毛衣扒了下来,拿着毛衣来逗他玩。大家都追着他,他没有办法,只得逃进地铁站。整个下午他都在坐地铁。史雷克出了地铁后,直接穿过地铁站,一跃而下跑进了隧道里,但列车快要开过来了,史雷克惊慌地在墙上摸索着,摸到了一个洞,便赶紧爬进洞里,他发现洞的空间很大,甚至可以称呼为地铁里的一个房间,于是他便在那里睡了一觉。

第二天,史雷克醒来后,慢慢地走出洞中,绕回了地铁站,在地铁站里的一个咖啡店中找到了早餐,又到地铁站的座位去捡了几份报纸拿来卖。他的报纸卖得很顺利,得到钱后,他买了一些吃的,又回到了他的洞中。之后的每一天他也依然如此,到同一个地方捡到报纸,然后卖出去,然后拿着钱去咖啡店买了一份午餐。

他的生活这样持续着,直到咖啡店老板发现他每天都会在这里吃中午饭,便找到他,给了他一份工作,让他每天扫地,得到的报酬则是一顿丰富的午餐与晚餐。

这样的生活又持续了很久。在这中间,一只小老鼠光临了他的“房间”,史雷克照顾着这只小老鼠,每天把自己的早餐分给他。

很久以后的一天,史雷克在乘地铁时,听到广播说地铁内有事故发生,让乘客们改成其他路线。旁边的一个站务员解释说隧道有几破洞,大得能把列车开过去了。史雷克很担心,想着是不是他们发现了自己的“房间”了?

不久,史雷克得知市政府准备修理整个隧道。他在洞穴中想了很久的办法。那天,饥寒交迫的史雷克终于想出了办法,他拖着疲惫的身子爬出洞穴,进入隧道,高举着一张纸牌,上面写着“停”。看到路过的列车停下后,他瘫倒在铁轨上。驾驶列车的列车长,看到史雷克倒在铁轨上,连忙上前去把他抱了起来,送到了医院。

史雷克在医院醒来后,换回自己的衣服,回想着之前在地铁隧道的“房间”,以及在洞里生活时发生的所有事情,他醒悟到自己应该向上了。

终于,大病初愈的史雷克走出了地铁站,回到了正常的生活中。

篇十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爱丽丝漫游仙境》梗概

在一个奇妙的下午,天空中飘漫着一丝淡淡的甜味。爱丽丝与她的姐姐一同在草坪上度过这漫长的下午,但姐姐只会一味地读书。爱丽丝早已厌倦了,独自起身准备去哪儿玩玩,而就在这时,一只怀里揣着一块怀表,会站立的白兔在远处山丘跑过。爱丽丝飞快地躲在一棵大树后,白兔不一会儿就跑到跟前,令她惊奇的是,白兔正在说话,爱丽丝跟随着白兔,一不小心滑进了兔子洞,开始了一场奇妙的梦境旅行。

梦中不仅有欢乐、奇怪,还有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,比如有许多会说话的生物,以及一些会活动的纸牌士兵。回家的路上她遇见了会隐形的柴郡猫、爱睡觉的睡鼠和总是哭泣的素甲鱼,本以为就要结束了,但她遇见了红心王后,王后的脾气十分暴躁,古怪的地洞下,所有人都疯疯癫癫,脾气古怪又像得了什么怪病,只有爱丽丝一个人头脑清醒,而地下的人却感觉她才是怪人。而暴躁的王后本就不喜欢爱丽丝,这里所有的人都排斥她,所以王后命令纸牌士兵将爱丽丝抓回宫殿,她一次又一次凭借自己的智慧得救。红心女王十分生气,因为士兵们翻山越岭也没有找到爱丽丝。

在千钧一发的最后危急时刻,爱丽丝被惊醒,虽是一个梦境但完全体现出了一个孩子的童真,聪明伶俐,天真活泼,她总会口无遮拦,当着老鼠的面谈猫,而伤了老鼠的心时,又用小孩的可爱,单纯的心灵恳求老鼠留下,因为书中饱含着纯真美好的情感,所以这本书一代一代流传。

篇十一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战神卫青》梗概

一开始拿到《战神卫青》这本书时,我的心情其实是十分平静的。我以前也曾在其他书籍、文章中了解过卫青,但并不深入,只是知道他是汉朝的名将罢了。不过,当我仔细地阅读了这本书后,我就十分钦佩他。

卫青小时候身份低微,只是一个奴隶。其父郑季每天都让他放羊,全然不把卫青当自己孩子看。郑家之中与卫青同龄小孩也经常欺负他。

但卫青并没有气馁,他每日去放羊时都会练武,回家后也总是刻苦读书。稍大一些后,卫青便回到母亲身边,做了平阳府的骑奴,继续练武与读书。后来,汉武帝刘彻到平阳府时,发现卫青弓马娴熟,文韬武略,对他十分看重。之后,刘彻开始将卫青带在身边,视为心腹,共同谋划讨伐匈奴之事。

卫青认为匈奴对汉朝十分了解,而汉朝对匈奴的情况却不太清楚,便向刘彻请命去匈奴腹地了解敌情。刘彻对他这种不顾生死、深入虎穴的想法十分感动,便答应了他。卫青在匈奴学会了纯正的匈奴语,深入了解了匈奴,甚至劝降了匈奴的一个小部落——阿胡儿部,为日后讨伐匈奴奠定了基础。

后来,匈奴南下攻打汉王朝。刘彻任命卫青为车骑将军,统率一万人。刘彻派车骑将军卫青、骑将军公孙敖、轻车将军公孙贺、骁骑将军李广四路出发,抵御匈奴。其中卫青大获全胜,其他三路中两路失败,一路无功而返。刘彻遂封卫青为关内侯。成为关内侯之后,卫青并没有懈怠,又与匈奴大战了几场,屡战屡胜。再后来,卫青又领兵远征大漠,把匈奴杀得溃不成军,使之不得不向西北迁移。

卫青极具战略眼光,目光也十分长远。书中对卫青有这样一段评价:“他谨慎而又从不怯懦,勇敢而又从不逞匹夫之勇,熟知用兵之道却又不拘泥于古法,灵活多变又极具战略,是任何人遇到都如同噩梦一般的敌人,是让对手夜不能寐的一个梦魇。”

卫青远征西北,班师回朝之后,很快便辞官去养老了,以免位高权重,卷入政治风波。

卫青死后,刘彻为了纪念他的赫赫伟绩,修建了一座阴山形状的墓冢。

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!卫青,一个不朽的传奇。虽然他曾只是一个地位低微的奴隶,只是一个饱受欺凌的私生子,却依旧长成参天大树,成为百官之首,成为抗蛮英雄。他不曾被挫折打倒,一直视艰难困苦为磨刀石。不自卑,不自贬。他是自强不息的楷模,是后世之典范。

我想,这大概就是作者想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的吧!

篇十二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老人与海》梗概

吴皓

在墨西哥湾上,有一位老人叫桑提亚哥,他在这84天以来竟一无所获。曼诺林,他是一个小男孩,他一直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老人能有所收获,也经常和老人一起去捕鱼。虽然老人在多次出海都没捕到鱼,但老人依然没有放弃,开始了第85次出海打渔。

老人在船上等了很久,他看到了海底的许多生物,但就是不见鱼儿上钩,老人很失望,过了一会儿绳子动了动,一条大鱼上钩了,老人和鱼开始比拼着耐心。他们开始做最后的决斗,大鱼拼死反抗,和老人做着斗争,最后老人靠着自己的力气和毅力,制服了这条大鱼。在回去的路上,老人很不幸碰到了鲨鱼,鲨鱼闻着大鱼的血腥味游到了这儿,老人拿好鱼叉,准备跟鲨鱼战斗,老人知道只要命中鲨鱼的脑子就可以杀死它,他万幸的杀死这条鲨鱼。正准备再起航时,从四周游来两只鲨鱼,包围起老人,一口一口的把老人捕到的大鱼吃掉,老人不愧是捕了几十年鱼的老渔夫,用他的智慧和鲨鱼们做战斗,顽强不屈,一刀一刀砍着吃它鱼的鲨鱼。把鲨鱼赶走了,老人的手也受了伤,不巧的是还来了一只饥饿的鲨鱼,老人还是刚才的办法先让他吃,然后找个好时机再把桨上绑的刀子扎进他的脑袋,鲨鱼游走了。老人的唯一武器也没了,他很无奈,两把武器都断了,他开始宽慰起自己,还剩下一根短木棒和一个船把子和两只桨。在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又有两只鲨鱼来了,在他们吃鱼肉时,他举着木棍狠狠打,它们被打疼了,逃走了,老人依然很谨慎。到了半夜,突然游来一群鲨鱼,老人拿着他唯一的武器击打着鲨鱼,大鱼没了,只剩下一些骨头,但在深夜里依旧有鲨鱼来袭击大鱼的残骸。

老人平安的回到了小港湾,他很累,回到家直接睡了,在第二天上午,大家围着鱼的残骸议论,都说这是条大鱼,老人很遗憾,没有带完整的鱼回来,在老人回来的那一天起,男孩就一直守护在老人旁边照顾着他,还要让老人身体好了再教他捕鱼本领,还要和他一起去打鱼。虽然老人这次还是空手而归,但他已经赢得了大家的尊敬。

篇十三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狼王梦》梗概

广阔无边的草原上有一只母狼,它叫紫岚。它的狼毛黑的发紫,腹部的毛却是纯白。它体态轻盈,奔跑起来如紫色的雾岚。

紫岚的一生历经坎坷。先是它的伴侣黑桑死去,导致它和黑桑的夺取王位计划失败,而它自己也悲痛欲绝。之后紫岚在被猎狗追赶时产下了五只狼崽,其中一只在暴雨中淹死。紫岚伤心极了,却又不得不迫于生存而吃掉淹死的孩子。四个崽子越长越大。其中被紫岚给予厚望的孩子黑仔,却因为紫岚的一次疏忽而被一只老鹰吃掉。紫兰只好把成为狼王的梦想寄托在蓝魂儿身上。而蓝魂儿也不负众望,逐渐拥有了成为狼王的资质。一只名叫卡鲁鲁的公狼爱上了紫岚,而紫岚也有意要寻找一位配偶,却又因为要把自己的崽儿培养成狼王的梦想而耽搁了。之后蓝魂儿也死在了猎人的陷阱之下。无奈之下它只好把梦想托付在了双毛之。双毛却不如他的两个哥哥那般出色。双毛由于童年生活在不平等的母爱和哥哥们的欺负之下,变得胆小懦弱,对强者不敢有丝毫的反抗。而它又不像蓝魂儿一样有野心,因此紫岚对它伤透了脑筋,用尽办法也不能使它有丝毫的改变。最后,紫岚只好动用激将法,迫使双毛改变了性格,但也让自己断了腿,变的丑陋无比。双毛在与狼王斗争快要胜利时,老狼王忽然发出了一声长啸,使双毛恢复了以前懦弱的性格,被围观的狼群撕成碎片。

虽然还剩下一只媚媚,但由于是母狼,无法成为狼王。

紫岚想起了卡鲁鲁。但卡鲁鲁却极其嫌弃此时的紫岚,爱上了媚媚。在媚媚分娩之际,紫岚发现了之前吃掉黑仔的老鹰,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孙儿们能成为下一任狼王,便于老鹰同归于尽,解除了对自己孙儿的一个威胁。

篇十四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《手斧男孩》的主人公布莱恩是一个机智、坚强、勇敢的人,但是,他也是个不幸的孩子,从小父母便离异了。

一次,布莱恩乘坐飞机去探望爸爸。不料,飞员却因为心脏病意外死亡。布莱恩十分慌张,只得自己驾驶飞机,可是,他没有任何的驾驶经验。在呼救无果后,布莱恩只能看着飞机燃料耗尽,坠毁在加拿大森林的湖中。

现在的布莱恩孑然一身,只有一把手斧可以用。在加拿大森林生存的前几天,布莱恩找到了“覆盆子”,解决了温饱问题。但是,在寻找“覆盆子”时,一只熊窜了出来,与布莱恩对峙。布莱恩害怕极了,慌不择路地逃跑了。如果不是熊吃饱了没兴趣管他,或许布莱恩真的会丧命吧。

在之后的日子里,布莱恩又造出了石屋及火堆,以便生存。谁知,一只豪猪闯了进来,还用毒刺扎伤了布莱恩。布莱恩不得不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把这些毒刺拔出来。

在回忆昨日的战斗中,布莱恩知道了如何用手斧生火。布莱恩不断从错误中吸取教训,利用手斧造出来的一系列工具,捕到了“傻鸟”,吃到了鸟肉;也捕到了鱼,吃到了鱼肉。

然后呢,布莱恩造出来个木筏,前往坠落在湖中的飞机残骸拿取救生包。在湖上漂流时,布莱恩的手斧不慎掉入水中,为了捡回自己的手斧,布莱恩差点溺死在那寒冷刺骨的水中。

在湖面上漂了很久很久之后,他终于来到了飞机残骸处,并且还见到了当初那个飞行员的尸体,虽然把他吓坏了,但是他还是成功拿到了救生包,并发送了求救信号。

一架飞机接到了布莱恩的求救信号,前来救他。至此,布莱恩的五十四天森林生活便结束了。

篇十五:写作品梗概的作文

高尔基说“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。”古今中外,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过书!又有多少成语故事!都是以书的方式广为流传的!凿壁偷光、悬梁刺骨、闻鸡起舞、程门立雪等。我也非常喜欢读书:“《包公案》中铁面无私的包大人;《皮皮鲁与鲁西西》中机智、勇敢、调皮、正义的皮皮鲁和美丽、乖巧、胆小、正义的鲁西西;《马小跳》中天真、活泼、调皮、可爱的马小跳……不过我还是最喜欢这本书,是它使我深受启发。

这本书就是《爱的教育》,作者亚米契斯,是北京工业出版社出版的,是一本日记体裁小说,以一个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安利柯的眼光,讲述了从四年级10月份开学在校内所见所闻、所感。整部小说以一个小学生的眼光审视着身边的美与丑、善与恶,完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。被评为“人类有史以来最佳读物”第三名。

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隆,他是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,但在他身上有许多可贵的品质,为人大方、见义勇为、扶助弱小、真诚善良、富有爱心凭着这些品质,他成了班里当之无愧的“孩子王”。同学们,我介绍了这么多,是不是你们也迫不及待,想要看这本富有魔力的书了呢!那就赶紧行动起来,走进图书馆去看吧!我保证,你们看了会爱上它的!

书是指路的明灯;书是精神上的食粮;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。书山有路勤为径,学海无涯苦作舟。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