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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故乡》有感700字作文

精选2.29W

我很好奇,在不曾见面的二十年里,他脸上光润的紫色是如何一点一点褪去;腥咸的海风,又是如何将一双红活圆实的手,一刀一刀割出裂纹。

读《故乡》有感700字作文

第一次进城的经历,在闰土的记忆里似乎已经模糊,只记得见到了许多希奇东西:在村里从没有这么大的船;车也没有见过,就连城里的也比乡下宽阔好几倍。老爷和太太似乎是很可亲的,他们唤出一个年纪相近的少年来。那少年便是迅哥。

两人很快便熟识了。太太叫他们不必拘束,他们一笑,拉着手就称起哥弟来。

在迅哥儿家的日子,闰土过得很快活。可惜正月一下过去,闰土须回家里去。大哭也没有用,闰土终于被父亲带走了。

回到海边,闰土仍记着迅哥儿,托父亲带贝壳和毛送给他。

少年闰土一直觉得,他和迅哥也并没有什么不同。迅哥儿同他一样爱玩,也喜欢贝壳小鸟之类,他不过是住在高墙筑成的大院里罢了。

不知哪一天他突然有些悲哀的觉悟了,一声“迅哥”似乎是对那个少年的不敬。他不再敢回忆那段时间,因为所有的画面都带给他一种羞耻,使他的脸上火辣辣的疼。

他有些想念迅哥儿,可他已经知道,那个少年与他之间,已隔着一层什么。他便不再想着给迅哥儿送什么羽毛贝壳,只是想起来父亲很深的皱纹和红肿的眼。城中少年的脸在眼前渐渐消失,所剩下的,只有饥荒、苛税、兵、匪、官、绅……

到了年纪,自然该承担起责任来,然后结婚,生子。大多数时间都担忧着柴米油盐,也不知何时,脸上的光亮已经消退,粗壮的手上生出了裂纹。

只有偶尔想起童年的迅哥儿来。但他早已不是迅哥。是老爷。

闰土这消失的二十年,自然有亿万种写法。只不过万种也逃不出一个主旋律:逐渐陷入生活的池沼。他的醒悟,只不过是踏入沼泽的第一步而已。他和迅哥,注定是两种人。

但是迅哥儿呢?当年的少爷也不再了。别离故乡二十余年、无可奈何卖掉老屋,他也一样,辛苦辗转而生活。迅哥的二十年里,也一样,逐渐陷入生活的池沼。童年的贝壳小鸟盘旋在口中再也说不出,他与闰土谈话,除了景况,还是景况。

这样看来,迅哥与闰土也本没有区别:辗转的生活,一星半点的希望,不知在何方的路。